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4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一、选拔对象符合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理想信念坚定,对中医药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培养潜质,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的考生。二、招生计划及专业上海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表。各专业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1.报名考生自5月12日至5月30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